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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闫文泉接受审查调查

2022-9-23 08:42| 发布者: 良子| 查看: 2069| 评论: 0|来自: 山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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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闫文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闫文泉简历

闫文泉,男,汉族,1967年10月生,山西平定人,研究生学历,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

历任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18年10月,任山西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临汾市应急管理局煤矿监督管理科原科长、四级调研员郭洪安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时任临汾市应急管理局煤矿监督管理科科长郭洪安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期间,先后8次收受被检查企业相关人员赠送的礼金,共计2.5万元。2022年5月,郭洪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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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临汾市委批准,临汾市纪委监委对临汾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郑育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郑育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干预、插手企业用电审批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房地产开发、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或者收受巨额财物;在合作项目推进过程中,明知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滥用职权,致使国有资产遭受巨额损失。

郑育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临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临汾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郑育敏开除党籍处分;由临汾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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