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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山西又要大严查!

2022-1-14 09:22| 发布者: 良子| 查看: 3372| 评论: 0|来自: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网站

日前,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制定《全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开展全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制定方案、自查自纠(2022年1月10日前)

二是全面检查、集中整治(2022年1月11日—3月底),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对辖区内非煤矿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逐一进行检查;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对本级负责监管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对本级负责监管的非煤矿山企业要进行全面检查。

三是从严执法、强化落实(2022年1月—3月底),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从严从重查处,需要移送其他部门查处的重大问题隐患及时进行移交。


非煤矿山行业领域整治的主要内容为“七打击五整治二查处”:

☑ 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建设活动的行为;

☑ 严厉打击新、改、扩建项目未经审查验收擅自组织建设或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严厉打击停产停建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建设的行为;

☑ 严厉打击非法转包、分包及资质挂靠的行为;

☑ 严厉打击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

☑ 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

☑ 严厉打击非煤矿山整合后的生产系统“各自为政”假整合行为。

☑ 严肃整治相关单位为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供电、供水、供气、供应火工品的行为;

☑ 严肃整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

☑ 严肃整治安全生产虚假培训、制售和使用假证、无证上岗的行为;

☑ 严肃整治未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行为;
☑ 严肃整治重大隐患未依法落实“双报告”规定或未按规定期限整改的行为。
☑ 严肃查处不按设计组织建设生产、不及时填绘更新图纸、开采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尾矿库擅自加高坝体和改变排尾、筑坝方式、重要设施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外包工程现场管理缺失等问题隐患;
☑ 严肃查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加强关闭矿、停产矿、技改矿、基建矿等矿井的隐患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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