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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高发!山西一地12人被罚!

2021-4-13 08:11| 发布者: 良子| 查看: 4652| 评论: 0|来自: 高平电视台

最新消息

山西12名村民被处罚

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

详情如下↓↓↓

2021年3月份以来,高平市公安局查处焚烧秸秆案件12起,行政罚款12人。详情如下:

01

周某军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

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案

周某军,男,高平市河西镇人。
简要案情:2021年04月10日09时许,周某军在高平市河西镇宰李村自家耕地内准备春耕时,为图省事,用打火机焚烧自家耕地内秸秆,产生烟尘。河西所民警对其违法行为制止时,该积极配合,立即熄灭点燃的秸秆。
处罚结果:对周某军罚款二百元之处罚

02

申某根焚烧秸秆

申某根,男,高平市马村镇人。
简要案情:2021年3月24日15时34分,马村镇唐东村村民申某根在唐东村北山自家地里焚烧秸秆,并将路边的杂草、树木点燃。
处罚结果:对申某根处一千元罚款处罚。

03

郭某才焚烧秸秆

郭某才,男,高平市马村镇人。
简要案情:2021年3月22日中午13时许,郭某才在马村镇唐东村唐东小区南侧的耕地内露天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
处罚结果:对郭某才处五百元罚款之处罚

04

申某金露天焚烧秸秆

申某金,男,高平市神农镇人。
简要案情:2021年4月10日16时许,申某金在高平市神农镇西坡上村自家耕地中露天焚烧秸秆,被神农派出所巡逻民警当场查获。
处罚结果:对申某金处五百元罚款处罚


05

刘某和露天焚烧秸秆案

刘某和,男,高平市北诗镇人。
简要案情:2021年3月25日19时许,护林防火工作人员在高平市北诗镇北诗村巡查护林防火过程中,发现刘某和露天焚烧秸秆
处罚结果:对刘某和罚款二百元处罚

06
郑某生露天焚烧秸秆案

郑某生,男,高平市米山镇人。

简要案情:2021年4月10日上午8时许,郑某生在米山镇吴村村自家耕地内使用打火机焚烧玉米秸杆,焚烧完后回到家中。4月10日上午11时许,有村民发现郑某生家耕地里着火,并告知郑某生,后郑某生主动将明火扑灭,未造成危害后果。

处罚情况:对郑某生罚款五百元处罚


07
王某萍露天焚烧秸秆案

王某萍,女,高平市石末乡人。

简要案情:2021年4月9日18时许,王某萍在石末乡双泉村北将自家农田里的玉米秸秆堆成一排,用打火机点燃进行燃烧。王某萍的行为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处罚情况:对王某萍罚款五百元处罚

08

王某龙露天焚烧秸秆

王某龙,男,高平市寺庄镇人。

简要案情:2021年4月10日8时许,王某龙在高平市寺庄镇掘山村村东自家地里整理耕地时,露天焚烧地里的秸秆,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处罚情况:对王某龙罚款五百元处罚。


09

郭某女露天焚烧秸秆

郭某女,女,高平市寺庄镇人。

简要案情:2021年4月10日11时40分许,郭某女在寺庄镇北王庄村自家耕地露天焚烧秸秆,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处罚情况:对郭某妇罚款五百元处罚。


10

王某山露天焚烧秸秆

王某山,男,高平市寺庄镇人。

简要案情:2021年4月10日12时23分许,寺庄派出所工作人员查获王某山在寺庄镇箭头村东梨园自己承包的耕地里露天焚烧秸秆

处罚结果:对王某山罚款五百元处罚


11

郭某旦焚烧秸秆

郭某旦,男,高平市野川镇人。

简要案情:2021年3月30日16时许,郭某旦在野川镇大西沟村圪套自然村自家耕地劳动时,将地里的秸秆耙成一堆点燃,后使用地里的土将秸秆掩盖。郭某旦的行为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处罚情况:对郭某旦罚款五百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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