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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公安严打涉“两卡”犯罪 抓获77名犯罪嫌疑人

2020-11-2 23:05| 发布者: 良子| 查看: 5662| 评论: 0|来自: 易汾网

【易汾网讯:】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全国“断卡”行动部署会后,临汾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以打击、治理、惩戒开办贩卖银行卡、电话卡违法犯罪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要求,迅速行动,按照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依托大数据作战,缜密侦查,迅速行动在全市范围内严打涉“两卡”违法犯罪,截至目前,共抓获犯罪嫌疑人77名,破案41起。


10月12日,尧都区公安局反电诈专班民警将出售银行卡给他人的吴某聪抓获。犯罪兼疑人吴某聪明知他人可能利用其银行卡实施电信诈骗,但仍在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富源支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售予他人用于电信诈骗。同日,翼城县公安局反电诈专班民警经过深度研判,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吕某。4月至今,犯罪兼疑人吕某、李某阳通过快递方式向外贩卖30余套银行卡,每套价值2000元。其后,二人将名下售出的银行卡绑定的手机号码进行补办,发现两张银行卡有资金流水后进行挂失补办,通过售卡获得资金5万余元。


10月14日,尧都区公安局反电诈专班民警将出售120余张手机卡给他人的茹某翔抓获。今年8月,犯罪嫌疑人茹某翔组织多人在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营业厅办理手机SIM卡,然后以80元至1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他人,部分邮寄至福建省龙岩市用于电信诈骗。


犯罪兼疑人张某花、孟某、张某驿分别以每月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价格出租银行卡给他人进行电信诈骗,10月15日,该3人被侯马市公安局反电诈专班民警抓获。与此同时,永和县公安局反电诈专班民警抓获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u盾以每月500元的价格出租给他人,用于实施网络赌博支付结箅的犯罪嫌疑人吴某峰、吴某环和吴某生。

乡宁县公安局反电诈专班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姚某。经查,2019年10月,犯罪嫌疑人姚某以办理贷款为由,从开卡人郑某珠手里获得两张银行卡四件套,并将其邮寄至江苏省。其中1张农业银行卡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涉案16起。


 

霍东分局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班,于2020年10月20日在介休成功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涛,侦破1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涛以1000元的价格向他人出售银行卡,被用于实施网络犯罪支付结算,数额巨大。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涛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霍州市公安局于10月20日组织警力快速核查,当日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经查,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出售自己的银行卡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涉案金额61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本期责编:梁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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