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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国华任大同中院党组书记,曾任山西省高院新闻宣传处处长

2024-9-26 08:49| 发布者: 良子| 查看: 1113| 评论: 0|来自: 大同中院等公开资料

据大同中院消息,9月23日,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干部大会,大同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党建办主任赵奇楠宣布省委和市委关于大同中院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宏,大同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艾凌宇出席会议并讲话。


杨宏介绍了丁国华同志的基本情况,并对大同中院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继续推动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希望和要求。


艾凌宇充分肯定了丁国华同志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并对全市法院近年来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大同中院党组书记丁国华作表态发言。

【公开简历】


丁国华,女,汉族,1973年6月生,中央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


1994年8月参加工作,任忻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干部。


1999年3月,任助理审判员。


1999年8月,任研究室副主任。


2003年5月,任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2007年4月,任岢岚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1年5月,任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曾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2022年1月,任太原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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