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 回复: 尧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收到。经调查核实,现将回复结果如下: 2024年1月15日,接尧都区社情民意通道-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欠薪转办案件:网民反映于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9日期间在临汾新百汇西门蜜***工作,期间拖欠工资193元。 经调查,该案件属实。2024年1月15日,我单位已与蜜***店长联系并落实。要求蜜***支付所拖欠工资。经双方协商,蜜***于2024年1月11日发放拖欠工资90元。 在此,感谢您的宝贵留言。同时,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并对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回复时间:2024-01-23 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