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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多地政府发布公告

2023-9-15 09:59| 发布者: 良子| 查看: 2453| 评论: 0|来自: 山西广播电视台

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告


为检验全市防空警报的性能和效果,使广大市民了解和熟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增强国防观念,提高应对战时防空和平时突发灾害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组织全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通知》,定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统一试鸣。


试鸣的防空警报信号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即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解除警报:连续鸣180秒;每种防空警报的间隔时间为3分钟。

请驻全市各单位、全体市民和过往城市人员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3日


阳泉市人民政府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国防观念和防空应急准备意识,提高履行国防义务和城市综合防护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省政府《山西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规定》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的有关规定要求,2023年9月18日将进行全省人民防空警报统一试鸣。届时,我市将按规定鸣放防空警报音响信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日期和时间

2023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


二、警报试鸣范围及方式

全市三区两县的固定警报点,采用统控和自控的方式,统一鸣响防空警报信号。


三、警报试鸣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一长声,时间为3分钟。


三种警报依次发放,每种警报信号之间间隔为3分钟。


请全市各单位、全体市民和过往我市人员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


阳泉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3日


忻州市人民政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山西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规定》,为检验全市防空警报的性能和效果,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提高全社会防空防灾应急能力,定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统一试鸣。试鸣的防空警报信号为:


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


解除警报:连续鸣180秒。


每种防空警报的间隔时间为3分钟。请广大市民相互告知,注意熟悉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3日


朔州市人民政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为检验全市防空警报的性能和效果,使广大市民了解和熟悉我国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增强国防观念,提高人民群众应对突发灾害能力,定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在全市所有安装防空警报的县级以上城市组织防空警报统一试鸣。试鸣的防空警报信号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180秒。请驻城各单位、全体市民和过往城市人员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朔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8日


晋中市人民政府

关于组织进行第十五次

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熟知防空警报信号规定,提高自救互救防护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山西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规定》(晋政办发〔2010〕70号)精神,2023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我市将按照全省统一安排,进行第十五次防空警报试鸣。


警报鸣放信号依次为预先警报(10时00分至10时03分,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一个周期3分钟)、空袭警报(10时06分至10时09分,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一个周期3分钟)、解除警报(10时12分至10时15分,一声长鸣,连续鸣3分钟)。届时,晋中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及综合广播同步播放警报信号。2023年9月13日至17日,防空警报预警报知系统及设备将进行检修测试,会出现警报鸣响现象,望广大市民周知。


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同时注意对防空警报信号进行收听辨识并熟记。


特此公告


晋中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5日


晋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市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省政府决定每年9月18日为全省警报试鸣日,为使广大市民了解和熟悉我国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增强国防观念,提高人民群众应对突发灾害能力,定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在市区范围内组织防空警报统一试鸣。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停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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